荆楚网消息 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宣布,今年再次扩大《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范围,以帮助更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这次发放范围逐步扩大到四类人员: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转入城镇户口的被征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所在库坝区非农移民;自谋职业的乡镇林业管理站分流人员。
此前有六类人员属于《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对象: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享受期满仍未再就业人员,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仍未再就业的城镇其他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失业人员,乡镇机构改革分流需要安置的人员。
据了解,凭《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小额贷款、就业援助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截至目前,我省已有140多万名下岗失业人员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帮助130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积极就业政策的效应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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